按照规定,纯音听力计和阻抗听力计,都属于强制检定设备,每年都需要进行定期检定。
耳声发射测量仪和听觉诱发电位仪,不属于强制检定设备,其校准的周期没有硬性规定,但是校准规范上建议是一年。
由于理解上的偏差以及对非强制检定设备的不重视,很多单位认为只有纯音听力计需要定期检定。
以广东为例,2019年统计到的检测纯音听力计546台,阻抗听力计32台,耳声发射测量仪6台,听觉诱发电位仪0台。
可以看到,阻抗听力计和耳声发射测量仪的检测数量远远小于纯音听力计。
此外,纯音听力计可以通过配置不同的换能器,如压耳式耳机、耳罩式耳机、插入式耳机、骨导耳机、高频耳机、扬声器等,实现不同的纯音测听方法和技术。
不同换能器的校准方法和零级标准存在较大不同,因此,需要分别进行校准。
但目前插入式耳机、高频耳机和扬声器等的检测率也是非常低的。